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有效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委、校、院(系)领导听思政课制度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7〕3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建立委、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陕高教宣〔2017〕5号)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陕工院党字〔2017〕26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听思政课制度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促使我院思政课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一、党委书记、院长联系思政部教研室
党委书记联系德育教研室,院长联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备注:与上学期调换),指导、参加教研室活动和其它相关思政教科研活动。
二、院级领导、党委委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联系思政课教师
院级领导、党委委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每人分别联系思政课教师1名,负责指导和促进思政课教师的职业理念、职业素养、职业能力与水平以及育人责任感、使命感的全面提升(联系名单见附件1、3)。
三、领导干部听思政课的范围
1.院级领导、党委委员分别在全院范围内听思政理论课(人员及课表安排见附件2、5);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随堂听联系思政教师的课程以及在本二级学院讲授思政课教师的课程,各二级学院院长随堂听在本二级学院讲授思政课教师的课程(人员及课表安排见附件3、5)。
四、相关要求
1.质管中心牵头,思政部、教务处配合,每学期动态制定院领导、党委委员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二级学院院长的听课课表,同时报送宣传部备案;质管中心负责发布听课通知、制定听课记录表、课表发放、听课记录资料收集与汇总,并妥善保存。思政部于期末作为教学管理档案备案保存。
2.各位领导每学期听思政理论课次数不少于2次。听课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聚焦思政课教学效果和大学生获得感这一核心指标,对教学情况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导。听课着重了解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并填写听课记录表,客观进行评价,提出课程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课记录表于课后及时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3.思政部要积极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相互听课、集体备课,加强日常教学研究、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要主动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沟通,定期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研讨会,就院级领导联系教研室及各级领导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思、研讨、总结,提出整改措施,以切实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思政课程改革,努力建设“有虚有实”“有棱有角”“有情有义”“有滋有味”的思政课堂;教师听课情况将作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4.质管中心、思政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听课活动中的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宣传部进行宣传报道。
5.按省委高教工委要求,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每月将校级领导与二级学院领导听思政课情况以月报表形式分别整理并按指定路径予以上报。
6.省委高教工委把学校领导听思政课结果纳入省属高校“追赶超越”点评内容进行考核,各相关部门及领导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觉而高质量完成随堂听课及调研与指导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