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我院全面完成2016年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工作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6/11/04 07:29:52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 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陕教督办〔2016〕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于6月底启动了2016年自评工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由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牵头,在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下,现已全面完成自评工作。

本次采用网上评估的方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   7月   10日前   完成了数据表和调查问卷填答,包括《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校长问卷》、《教师问卷》和《学生问卷》。第二阶段于10月底前完成了《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等五大方面,以及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校舍及信息化教学条件等20项二级指标开展,向社会展示了我院办学基本情况和专业发展优势、面临的形势及对未来的展望。报告已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

通过自评,在了解办学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促进我院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释放出学院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与以往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相比,此次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方式以及结果运用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不同于以往的仅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进行评估,大大增强了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二是采用网上评估的方式,注重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评估工作的开展更加便捷,评估结论的客观性也得到了充分保证。三是在评估结果运用上不再简单地把评估结果作为甄别学校优劣的手段,而充分发挥出评估应有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激励作用。

                                           

上一条:我中心组织新学期开学教学检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电话:33153350